各相关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15年度第一批科研奖励工作。
本次奖励主要针对上年度漏奖的情况进行补充。
仅受理2013年11月-2014年12月期间的成果。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参照 (请点击)
于2015年5月16日前,将《汇总表》及相关证明附件提交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视为放弃奖励,不再受理。
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发送520076660@qq.com (理科) 22022846@qq.com(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