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精神,教育部现已开始进行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成果的推荐和评审工作。为做好我校教育部科技奖励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教育部科技奖励的成果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1)中规定的推荐要求。推荐书的具体填写说明请参考《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
二、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成果,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附件3)。
三、推荐成果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推荐工作手册”,公示内容请务必于2017年5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809146197@qq.com,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
四、拟申报教育部奖的老师,请务必于2017年4月15日前在科研处成果管理科登记备案(成果成果名称、主持人、申报奖种),并领取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科研处成果管理科于4月20日至5月5日进行推荐书初稿审查工作。
五、网络填报时间:2017年3月31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0日。
六、请老师务必于2017年5月10日前上报纸质材料到科研处成果管理科,具体要求是:推荐书3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青年奖候选人推荐书提供2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联系人:銭科 万光义
联系电话:84764656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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