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为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决定开展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见附件教技厅函〔2018〕88号)。为做好我校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高校,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二、以高校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要求:
1、高校高度重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
2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完备,操作性好;
3、已拥有一批能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类平台,并已取得显著的成效;
4.与地方、行业有深入的协同创新并取得积极效果,有典型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案例。
二、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0月19日前,各项目将《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光盘各一式2份报送科研处,电子材料发809146197@qq.com。
10月22日,学校遴选修改后统一报省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4656
科研处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2018-09-17(包括申请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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