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关于申请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相关部门备案、学校审核、专家评审,现将资助名单公示如下(附件)。
受资助的个人于2023年10月15日前带上出版社开具的发票至狮子山校区第4办公区317办公室办理资助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资助手续的取消资助资格。出版后的学术著作应在扉页处标注“四川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字样并上交2本至科研管理部门。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疑议,请于2023年9月18日前向科研管理部门据实反映。
联系人:李建平
联系电话:84766009
附件:公示名单
附件:资助名单.xlsx (11.35k)
[下载]
(微信扫描分享)